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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全省新污染物跨部门协同治理工作第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25-07-30   [字号: ]   [关闭窗口]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有关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我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结合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药监局联合调研工作组来我省调研,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全省新污染物跨部门协同治理工作第三次会议。会前,联合调研组赴扬州和南京市调研指导新污染物治理、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等工作。


  

 

  会上,联合调研组介绍了全国新污染物治理进展情况。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全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情况。省环科院汇报了我省在新污染物管控重点筛查方面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省商务厅、省药监局等14家单位就当前推进新污染物治理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分别进行交流发言。部际联合调研组对我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做到了“三个高”,即各方高度重视工作任务、高标准落实国家要求、高水平探索江苏新模式。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紧盯年度工作任务,对标对表,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一是坚决扛起新污染物治理的政治责任,新污染物治理不仅与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息息相关,更关乎我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国际担当;二是以国家重要文件为指引,做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跟踪评估;三是对标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的重大改革任务,统筹谋划“十五五”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药监局联合调研工作组成员,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税务局、南京海关、江苏金融监管局、省供销社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厅相关处室(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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