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省生态环境厅法规科技处及苏州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举办“苏小环与法典同行”之生态环境行政诉讼模拟法庭现场观摩活动,提前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后的工作新要求,增强生态环境系统法治思维、提升履职能力,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妥善应对行政争议,以“实战化”演练筑牢生态环保法治防线。

模拟庭审“接地气”,还原执法真场景
本次模拟庭审案例由常熟生态环境局结合多个真实涉企环保违法案例改编而成,聚焦“违反‘三同时’”“环保验收弄虚作假”“逃避监管排放超标废水”三大高频违法行为,精准设置争议焦点。为精准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后的执法要求,特别将时间设定为2026年8月15日以后,虚拟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条款,真实还原生态环境执法一线场景,兼具前瞻性和指导意义。


专业点评“点要害”,夯实履职硬本领
庭审展演结束后,常熟市律师协会律师钱思雯从程序规范、辩论逻辑等方面进行专业点评,充分肯定参演人员表现:“展演严格遵循行政诉讼流程,环节完整、衔接紧密,高度还原涉企环保行政诉讼全过程。”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孔谷雨结合多年执法经验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确立过错推定原则,主观过错认定一直成为执法中讨论的热点。此次案例紧扣实务难点,有助于执法人员厘清证据标准、规范裁量行为,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部门协同“聚合力”,共筑法治新屏障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通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各部门各板块同心同向、协同发力。活动邀请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常熟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及市律协等多家单位参与指导。各方一致认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需强化跨部门协同:法院提供裁判指引以防范诉讼风险,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推动生态修复,司法局助力执法规范化建设。

此次活动,既是一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集中学习,也是一场对涉企行政检查、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的实战演练,让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沉浸式”体验中深化了对法典条款的理解,提升了规范执法、应对争议的能力。下一步,常熟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贯彻,把所学所悟转化为履职实效,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加强与各部门的协同联动,以法治力量守护常熟绿水青山,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常熟市人民法院、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常熟市司法局、常熟市律师协会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