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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蓝天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13-08-06   [字号: ]   [关闭窗口]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昆山蓝天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3年5月保利协鑫有限公司委托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1905号)承担昆山蓝天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昆山蓝天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广大群众在公示期间,可以采用适当的方式对该工程的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昆山蓝天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为昆山鑫源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热电)的异地拆迁改建项目。拟建站址位于昆山市西北部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濒临濒临茆沙塘河,站址围墙内占地面积约6.5hm2。本项目拟建一套一拖一双轴配置的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背压机组,和一套一拖一双轴配置的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抽凝机组,工程预计2015年投产,投产后将关闭鑫源热电以及本项目供热范围内的27台分散小锅炉。

  本工程燃料为西气东输天然气,利用中石油甪直分输站至宝钢专线气源,由其专线阀室向能源站供气,新建输气管线1.2km。本项目冷却水系统采用二次循环冷却系统,补水取自站址西侧茆沙塘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环境空气

  工程建成后不排放SO2和烟尘,NOx的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要求;经预测,评价区内NO2的小时平均浓度和日平均浓度均能满足二级标准。

  (2)水环境

  本工程实行清污分流,不设污水排口,本工程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正常工况下,全厂生产废水排水系统主要收集锅炉补给再生废水经过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建邦北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建邦北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循环冷却系统冷却塔排水、锅炉反渗透排水(除含盐量较高【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外,其余水质指标基本与原水相同,可作为清下水)等通过雨水排水系统排入茆沙塘。

  本项目一般排水对站址周边水体的影响很小。

  (3)噪声

  在采取相应噪声防治措施后,昼、夜间北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各厂界噪声排放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声敏感点的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类比同类110kV变电站,出线方向边导线外20m之外电场强度小于4.0kV/m标准限值;工频磁场强度大大低于0.1mT标准限值。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本工程采用清洁的天然气作为燃料,无SO2和烟尘排放。仅排放NOX,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后,NOX的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2)本工程以尽量减少废污水外排量为目标,采取“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

  1)生产废水排水系统主要收集锅炉补给再生废水经过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建邦北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建邦北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3)循环冷却系统冷却塔排水、锅炉反渗透排水等清下水通过雨水排水系统排入茆沙塘;

  4)反应沉淀池排泥水、过滤反冲洗排水和超滤反冲洗排水经反应沉淀池沉淀后进行回用,不外排。

  (3)本工程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有:

  1)选用低噪声设备。

  2)高噪声设备采用室内布置,并在设备上加装隔声罩、隔震垫等。

  3)在锅炉排气口、安全阀排气口等处安装消声器。

  4)严格控制运行期间的锅炉排汽噪声和试运行期间的吹管噪声,吹管吹气口避开附近居民区,夜间应停止工作。

  四、结论

  (1)本项目拟建2×6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采用清洁的“西气东输”天然气作为燃料,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实现区域“冷热电”三联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项目。

  (2)本期工程单位电量污染物排放水平低,且采取“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措施,耗水指标较低,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3)大气及水污染物排放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对环境的影响均在标准允许范围之内。

  (4)电厂厂址合理。项目选址符合昆山市新区总体规划的要求,本项目的用地已取得昆山市规划局的选址意见表。

  (5)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本项目厂址所在地块不属于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项目的建设符《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

  (6)根据昆山市环保局关于本项目的污染物总量平衡方案,本项目大气污染物SO2、NOX总量指标以及水污染物COD、氨氮总量指标已落实。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昆山蓝天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2013年7月31日~2013年8月7日(十个工作日)期间,建设单位及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可到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所在地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也可登陆江苏环保公众网(http://www.jshbgz.cn)和昆山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ksepb.gov.cn)查询。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以昆山蓝天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拟建站址为中心周边2.5km人群为主。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您认为当前经济发展情况怎样;②您对当地供热现状的满意程度;③您认为当地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④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影响如何;⑤您是否愿意成为本项目的热用户;⑥您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⑦简答1:本项目建设可能会给社会及您家庭带来哪些影响?⑧您对本扩建项目建设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以书面或电话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自己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与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如下:

  当地环保部门:昆山市环境保护局

  单位地址:昆山市拱辰路18号

  建设单位:保利协鑫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昆山市萧林路2008号

  联系人:梅启东 电话:0512-57778700 邮编:215316

  Email:meiqidong@gcl-power.com

  环评单位: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东路10号

  联系人:马 英 电话:025-58630865 邮编:210031

  Email:maying@nepri.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工程环境保护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均可向当地环保部门、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以书面或电话等多种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公告发布单位:保利协鑫有限公司

  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8月5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附件。

(简本)昆山蓝天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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