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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国道广陵经济开发区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16-05-12   [字号: ]   [关闭窗口]

  

  根据国务院令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要求,需进行328国道广陵经济开发区段改扩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扬州市广陵区交通运输局现委托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保证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工程方案内容及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328国道广陵经济开发区段推荐路线方案起自现状G328廖家沟大桥西桥头,向南利用沙湾路至大众港路交叉口,折向西利用大众港路,在京杭运河东侧接上现状G328,路线全长6.199km(其中主线高架桥长5.4k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扬州市广陵区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解放南路90号

  邮编:225000

  联系人:谢大鹏

  联系电话:0514-87922218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紫云大道9号

  邮编:210014

  联系电话:025-84202066-7309

  联系人:黄峰

  E-mail:104849262@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为: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公众将贯穿其中,重点征询评价重点、环境影响程度及环保减缓措施等方面的公众意见。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有效性及可行性论证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信函、传真、电话、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

  七、公示时间:

  至少十个工作日。

 

   江苏环保公众网联系电话:025-58527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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