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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博览园(一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3-18   [字号: ]   [关闭窗口]

  

   受江苏园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第十一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博览园(一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第十一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博览园(一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接近完成,报告书送审前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规划概况

  名称:第十一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博览园(一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概况:江苏省园艺博览会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是江苏省为推动全省园艺园林产业健康发展举办的盛会。自1999年开始,每两年举办一次,已成功举办了十届,第十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已于2018年9月在江苏省扬州市成功举行。第十一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将于2021年举行,南京积极申报并夺得了其承办权,园址选定在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汤山温泉旅游度假区北部。第十一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基地总用地面积约6.88平方公里,其中:一期用地约3.38平方公里,二期用地约3.5平方公里,本次规划环评范围为园博园一期用地(3.38km2),规范范围为:北至京沪高铁、南至黄龙山、西至S122、东至园博园二期

  目标愿景:以整体大地景观为基底,以精品古典园林和精致现代园艺为特色,探索古典园林的继承和发展,实践现代园艺的创新和引领,建设一座中国的巴比伦花园—“南京花园”—一个世界级的山地花园群。

  总体定位:“南京东部旅游发展新引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国际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

  会展主题:锦绣江苏·生态慧谷:传承江苏精致工匠精神、共筑生态文明宏伟篇章。

  二、环境质量现状

  1. 大气环境质量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氨、硫化氢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明确的2mg/m3,

  2. 水环境质量

  监测结果表明:七乡河 4个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七乡河底泥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标准要求;规划区内的池塘和矿坑水质除锌、砷超标外,其余因子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3. 声环境质量

  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位昼夜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4. 地下水环境质量

  监测结果表明:区域地下水的各因子除总硬度、氨氮、总大肠菌群、氟化物和铁为V类外,其余各项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Ⅳ类标准。

  5. 土壤

  监测结果表明:区内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及《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350-2007)中标准。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预测结果表明,规划实施后,各计算点污染物小时、日均及年均浓度均能达标。各污染物在各敏感点位的小时、日均、年均最大浓度均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预测

  园博园一期自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园区废水,处理后达标尾水一部分回用,剩余尾水排至七乡河,预测结果表明,对受纳及关联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预测

  加强噪声源的规划布局,并对各类声源采取科学的综合治理措施,将声环境质量影响控制在较小范围内,不会对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带来明显的不良影响。

  (4)固体废弃物影响预测

  园博园一期内固废主要为游客生活垃圾和餐饮垃圾,园区内规划布置垃圾桶,生活垃圾和餐饮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固废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通过优化布局、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和生态补偿措施和恢复措施的落实,可以进一步补偿开发建设造成的生态损失,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四、综合评价结论要点

  第十一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博览园(一期)规划符合上层区域发展规划,区域环保基础设施完备,污染控制规划可行,清洁生产及进区项目控制条件明确,对环境影响较小,各功能区的环境目标可以实现。因此,确保相关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得以落实的前提下,第十一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博览园(一期)进一步建设完善是可行的。

  五、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江苏园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诚

  联系电话:025- 87169813

  联系邮箱:410573026@qq.com 

  2. 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 甲 字第 1907 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5-025-85608151

  传真:025-85608161

  联系邮箱:1833174068@qq.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64号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环境影响评价公参意见表见附件。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第十一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博览园(一期)征求意见稿.pdf
环境影响评价公参意见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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