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具体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发展规划。
2、 规划范围:东至疏江路、南至兴塘路、西至滨江二路、北至长江江堤,总面积10.2km2。
3、产业定位:重点发展以高性能树脂、高性能橡胶及弹性体、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功能膜材料、高端电子化学品、高性能环保涂料及胶粘剂、新型电池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等为代表的化工新材料产业和以新型高端医药及制剂、生物医用材料等为代表的医药大健康产业。鼓励信息材料、能源材料、纳米材料、生物材料等新型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资料收集、规划初步分析、踏勘现场、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范围、评价重点、环境保护目标等)→开展评价工作(回顾性分析、规划方案分析、规划区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价、污染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风险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等)→编制报告书(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环境管理监测计划及跟踪评价方案、给出结论)→召开审查会→报告书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资料,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并分要素进行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包括水、大气、噪声、土壤、生态和固体废物等,进而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得出评价结论,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如果您是规划区内及周边居民,欢迎您针对规划区环境现状及规划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等途径向规划编制组织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五、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丁科长
联系电话:0519-81289607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滨江企业港
E-mail:316667460@qq.com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0519-85283165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栋1701室
E-mail:czlonghuan@sina.com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