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收藏首页 设为首页
 
首 页 新闻资讯 宣教动态 环球热点 公众参与 绿色之星 环评公示 全本公示 竣工验收公示 环保专题
当前位置: 首页 -> 环评公示 返回首页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6-06   [字号: ]   [关闭窗口]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江苏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现公告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利益相关方可对该规划环评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
  2、规划期限:2022-2035年,规划基准年:2021年;其中近期:2022-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3、规划范围:东至园东路-常青路,南至东方二路-大运河,西至大明路-东城路,北至经开区区界,总用地面积15.76平方公里。
  4、规划定位:发展壮大先进交通装备、节能环保装备、新型电力装备为主的高端装备产业集群,积极发展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技术创新”和“智改数转”赋能先进制造,推动“两业融合”提升产业价值链。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
  由现状补充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区域其他污染物硫酸雾、HCl、苯、甲苯、二甲苯、甲醛、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特征因子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
  京杭运河、丁塘港均满足相应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标准的要求。革新河东方路断面氨氮、总磷超标,其余各项检测指标数据均达到Ⅳ类水质要求。镇东河常戚路断面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超标,其余各项检测指标数据均达到Ⅳ类水质要求。草塘浜龙锦路断面氨氮超标,其余各项检测指标数据均达到Ⅳ类水质要求。潞横河东城路断面氨氮和总磷超标;兴东路断面高锰酸盐、氨氮和总磷超标,其余各项检测指标数据均达到Ⅲ类水质要求。
  (3)地下水环境
  地下水各类指标均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Ⅳ类标准,说明区域地下水水质现状良好。
  (4)声环境
  规划范围各测点昼、夜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关标准要求,规划范围内声环境质量良好。
  (5)土壤、底泥环境
  规划范围土壤、底泥监测指标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及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和管控制标准。因此规划范围内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三、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环境质量方面
  规划片区将通过不同的途径向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排放多种污染物,根据预测结果,不会对大气、地表水、声、固废、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较大影响。
  (2)生态环境方面
  本轮规划对区域生态结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较小。
  (3)环境风险
  入区项目可能发生火灾、爆炸、化学物质泄漏、超标排放等事故,导致大气、水环境污染风险。
  四、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规划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2)》《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常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常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征求意见稿)》《常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基本协调一致。
  五、规划环境影响对策和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大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控制,强化园区监管,严控防护距离,加强机动车尾气控制,加强建筑期施工、交通扬尘控制。
  (2)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强化水环境治理总体规划,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源头控制,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落实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措施,强化工业废水污染控制。
  (3)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重点工业企业地下水环境监管;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管。
  (4)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工业噪声污染控制,加强交通噪声防治和管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对策和措施
  鼓励配套建设有针对性的循环经济项目。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将送至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置。
  (6)“三线一单”环境管理对策
  严格生态保护红线,严守环境质量底线,严控资源利用上线,提出园区环境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六、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综上所述,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规划方案实施后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规划的各项环保措施总体可行。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三线一单”管理对策以及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规划方案的实施可进一步降低其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总体可行。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社会各界对《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规划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开发区布局是否合理等;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八、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请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您对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1、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丁科
  联系电话:0519-88611285
  2、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常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19-86038805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环评报告书.pdf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 返回顶部 ] [ 打印本页 ] [ 关闭本页 ]
ICP备案编号:苏ICP备10001599号
策划编辑:江苏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版权所有:江苏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