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陵石化近零排放——V硫磺尾气脱硫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厂区内
总投资:4069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在金陵石化自有工业用地上,采用LS-Claus Plus技术对V硫磺回收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增加1台选择性氧化反应器等设备,提高硫磺回收率,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388号
单位固定电话:025-58970657;邮政编码:210033
联系人:张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64号
联系人:陈工
单位固定电话:025-85608171;邮政编码:210009
Email:357784170@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环保法规和技术导则的要求进行。
本项目评价工作程序: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编制完成后,将在当地网站(或报纸)进行第二次公开环境信息,进一步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参与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2月1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