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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亭湖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9-19   [字号: ]   [关闭窗口]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江苏亭湖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
  规划范围:东至青墩连接线、南至太湖路—跃进河—规划纬三路、西至中亭路、北至建军东路,总面积约为6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本轮规划基准年2023年、规划期2024-2035年。
  产业定位:电子信息、新能源、智能装备产业。
  二、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基本良好,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开发区所在区域环保基础设施基本完备,能够满足开发区开发建设需要。开发区产业定位合理,污染防控措施可行,清洁生产及入区项目控制条件明确,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规划调整建议后,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开发区依据本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三、报告书简本查阅方式
  公众可自行下载《江苏亭湖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进行查阅。
  报告书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Cyclh9HEtAPeunzfjjFQQ
  提取码:04gt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社会各界对《江苏亭湖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公众对规划实施所在地环境现状是否满意;
  (3)公众认为园区功能定位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开发区在建设中需要注意的环境问题;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提出意见的公众请您留下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环评“公众参与”采取公示和公众自行下载填写“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实施单位或规划环评单位联系,填写并发送您对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五、规划实施单位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
  实施单位:江苏亭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徐科长
  联系电话:0515-88116878
  联系邮箱:419870913@qq.com
  (2)评价单位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6
  联系邮箱:ydzhu@njuae.cn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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