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宁环办〔2021〕1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况
中石化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拟投资5799.77万元,在试验厂区内新购买设备65台套,淘汰硝酸盐自制、洗涤、干燥、造粒、焙烧等设备,对现有“500t/a硝酸法、100t/a浸渍法化肥催化剂柔性生产装置”进行技改,并将原喷雾干燥厂房改建为干燥和造粒区,原检测中心改建为控制室,实施原料绿色替代,系统提升工艺技术、节能降碳、环境保护和自动控制水平,项目实施完成后,保持年产600吨铜系催化剂的生产能力不变。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G9UJI8QsZcdttX3NMixGg?pwd=jp5i
提取码:jp5i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在建设单位中石化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上述网络链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也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建设单位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或咨询有关情况。
建设单位:中石化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北厂门街105号
收件人:黄工 025-57765792
邮箱:574874431@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中石化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2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