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规定,现就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发布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坤金达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
拟建地点:南京新材料产业园双巷路66号南京现代表面处理科技产业中心10号厂房1、2层
建设单位:南京坤金达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3条全自动挂镀镀硬铬生产线、2条全自动挂镀锌镍合金生产线和1条全自动环形电泳生产线以及其他辅助设备等。
项目建设用地:租赁南京现代表面处理科技产业中心10号厂房1、2层,租赁面积5804.9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有硫酸雾、铬酸雾、氯化氢和碱雾等酸碱废气,以及电泳、固化有机废气,本项目表面处理线整体进行隔断封闭,并在槽体上沿口两侧设有不锈钢抽风罩。按不同污染物、产生工序共设置3套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并配套3个排气筒。其中,硫酸雾、氯化氢、碱雾等酸碱废气,经抽风排气系统收集后,采用二级碱喷淋处理;含铬酸雾废气经收集通过“铬酸雾回收+二级碱喷淋”处理;电泳、固化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本项目电镀线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种类主要分为前处理废水、含铬废水、锌镍废水;电泳线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种类主要分为前处理废水、含锌废水、清洗废水。废水分类收集后,经过专门的管道单独排放至溢丰华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固废主要为各类废槽液、过滤残渣及回收的铬酸、废化学品包装、废活性炭、不合格品、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为各电镀线产生的酸性废气,硫酸雾、氯化氢废气采用1套二级碱喷淋洗涤装置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1#)排放;铬酸雾废气采用1套铬酸雾回收装置+碱喷淋吸收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2#)排放。电泳、烘干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吸收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3#)排放。经处理后,各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标准。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未完全收集处理的酸碱废气,通过使用环保原料、生产线加盖密闭措施、加强车间排风,可保证厂界达标。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等)、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按脱脂废水、酸碱废水、含铬废水分类收集后,排放至园区预设的管道内,进溢丰华创污水处理厂相应的处理单元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园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进溢丰华创污水处理厂酸碱废水处理单元进行处理。项目废水经溢丰华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要求后排放。
3、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预测浓度贡献值及叠加值均低于评价标准,不会出现超标现象。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建设项目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分类分质收集至溢丰华创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后通过南京化工园区排口排入长江。
本项目实施后废水排放量从水质水量上分析,溢丰华创污水处理厂均有能力接纳本项目废水,因此拟建项目实施后废水排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行期间各厂界预测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处理或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在事故状态下,本项目废水中的污染物在地下水中的迁移方向主要是由东南向西北,和地下水水流方向一致,污水管道的废水渗漏/泄漏对地下水影响范围较小,仅影响到管道周边较小范围地下水水质而不会影响到区域地下水水质,不会影响到周边的村庄等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六)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如需查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七)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公众意见表电子版见本公示附件。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本公示有效期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请于该期限之内提出意见。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详细意见您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以下单位联系。
委托单位:南京坤金达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瞿总
联系电话:13802492619
评价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025-85608171
电子邮箱:770158701@qq.com
南京坤金达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8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