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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MCe010)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15-04-10   [字号: ]   [关闭窗口]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MCe010)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南京生态科技岛——江心洲(MCe010)位于长江主航道与建邺区之间,与河西新城隔江(夹江)相望。规划总用地面积15.21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依托河西新城,衔接江北新城,发展集环保科技服务业、新能源服务业、现代农业服务业、生态旅游、文化创意、商务休闲、生态居住等功能为一体,立足南京拥江发展战略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多功能复合的“生态科技城,低碳智慧岛”。

  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大气环境质量

  现状监测及自动监测结果显示,除部分监测点位PM10、PM2.5日均浓度监测值存在超标外,其余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

  现状监测及例行监测结果显示,监测期间外秦淮河入江口下游500 m、北河口水厂取水口、城南水厂取水口、夹江保护区、江浦水厂取水口5个监测断面各项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类标准要求。

  (3)声环境质量

  现状监测结果显示,监测期间岛内各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或4a类标准要求,岛内声环境质量良好。

  (4)地下水环境质量

  现状监测结果显示,监测期间岛内各监测点位的各项监测因子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IV类标准。

  (5)土壤环境质量

  现状监测结果显示,监测期间岛内各监测点位的各项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6)底泥环境质量

  现状监测结果显示,监测期间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处底泥中的各项监测因子均符合《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 4284-84)标准要求。

  三、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预测结果表明,规划实施后,各计算点各污染物在评价区域内的小时、日均、年均最大地面浓度贡献值均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除PM10外,其余各污染物在各敏感点位的小时、日均、年均最大浓度贡献值叠加监测本底值后均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预测

  生态科技岛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收集至江心洲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一级B标准后排入南京长江主江段。根据江心洲污水处理厂环评报告书中的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在设计条件下,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放时长江各预测断面的COD 叠加值仍然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要求。

  (3)声环境影响预测

  生态科技岛噪声环境主要受交通影响,随着全岛交通运输量的增大,交通噪声影响将进一步加大,但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交通噪声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声环境质量可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在各项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的情况下,固体废物对全岛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生态科技岛拟占用土地已经规划为相应类别用地,开发建设对目前该区域土地利用类型、土地破坏影响相对较小;区内河流护坡、驳岸、建设绿化带等生态措施,将会使水生生态系统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区域也将尽可能保留现有的原生态景观和植被。总体来说,生态科技岛建设对区域原有生态结构、生态服务功能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岛内农田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和生物量下降,但通过合理的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减轻不利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开发建设是江苏省实施《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2013~2020)》、《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2009~2015)》等国家层面“先试先行”战略的一个创举,是继苏州工业园区之后江苏省与新加坡合作的又一重大项目,也是南京市迄今为止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中规模最大的整体合作项目,规划开发建设较好地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战略和“两个率先”的建设要求。

  区域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生态科技岛开发建设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措施的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

  规划区毗邻夹江饮用水水源地,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涉及水源地生态红线管控区域,与《江苏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南京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等相关管控要求存在冲突,只有严格落实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及各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前提下,规划方案才具有环境合理性。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采纳本次评价提出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与风险防范措施后,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依据本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规划实施单位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中新南京生态科技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87717263

  联系邮箱:wangyiwei@sneco.com.cn 

  (2)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6号

  联系人:腊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507

  联系邮箱:mkla@njuae.cn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示有效期限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上述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附件。

 

   江苏环保公众网联系电话:025-58527307。

  

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 第二次公示(简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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