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征求公众意见的要求,现将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增资扩建(六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公布。如对项目建设有意见请于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联系环评单位。
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3月,是中国烟草总公司与美国塞拉尼斯公司合资经营的现代化企业。公司成立以来,先后进行了五期建设,全部投产并验收。现年产烟用醋纤丝束设计产能9.4万吨、二醋酸纤维素片设计产能16.5万吨。本项目为扩建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新建一套2万吨/年的醋片生产装置及其辅助设施;配套改建公用动力设施及贮存系统等。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江苏省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南通市规划和用地要求。项目扩建所新增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进入南通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气采取与现有项目类似的措施处理后,能减少各类污染物排放量,使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扩建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平厂图、设置绿化带等措施,降低噪声设备对厂界噪声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固废交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按规范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交南通新源环保有限公司焚烧处置;生活垃圾、废水处理站废渣交由南通市崇川区环卫处处理。
一、与产业政策的相符
本项目所生产的二醋酸纤维素片(中间产品)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和江苏省产业政策的要求。
二、与规划相容
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位于《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工业用地上,本扩建项目主要在原厂区内进行建设,仅在厂区西侧新征收约100亩用地,该地块现为联合村居民区用地,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用地符合该区域用地规划的要求,选址是可行的。
三、 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南纤公司六期项目投运后,废水总量考核指标(接管量)废水量1128386t/a、COD为451.35t/a、SS为282.1t/a、 BOD5为180.54t/a、氨氮为16.93t/a、总磷为9.03t/a。废水总量指标(外排量)废水量1128386t/a、COD为56.42t/a、SS为11.28t/a BOD5为11.28t/a、氨氮为5.64t/a、总磷为0.56t/a。。
废气总量指标:SO2为33.85t/a、烟粉尘36.33t/a、挥发性有机物13.18t/a。
本项目总量平衡途径如下:
废气污染物总量:烟粉尘外排量增加36.33t/a,还需要区域削减12.83t/a,SO2、NOx、挥发性有机物在企业内已有总量内平衡;
水污染物总量:COD外排量增加56.42t/a,利用尚余的0.42t/a总量外,还需要区域削减112.42t/a;氨氮外排量增加5.64t/a,还需要区域削减11.28t/a,COD和氨氮总量拟在南通市内进行平衡。
四、清洁生产
本项目使用国际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生产清洁的产品,产生较少的污染物,在工艺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地采用清洁的生产工艺。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较高。项目建设充分体现了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的理念。
五、 关于污染防治措施的稳定达标
建设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
六、公众参与情况
本建设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以公开公正为原则,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的居民等,公众参与的形式包括两次网上公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
七、环境现状及影响分析结论
⑴地表水环境现状及影响分析
评价河段通吕运河、长江姚港断面地表水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污染物浓度均小于南通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对南纤公司的接管要求;六期扩建后南纤废水接管量约14620.96t/d,本扩建项目新增水量3223.96t/d,占南通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剩余处理水量(规模22.5万t/d,实际处理水量约19万吨/日)的9.2%。因此本项目接管不会对南通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的生产工艺正常运行造成不利影响。本项目接管可行。
⑵大气环境现状及影响分析
评价范围内监测期间各监测点除PM10外SO2、NO2、丙酮、醋酸、非甲烷总烃指标值均满足相关评价标准的要求。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空气环境质量良好。
全年逐时气象条件下、全年逐日气象条件下及长期气象条件下,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评价范围内评价因子SO2、NO2、醋酸、非甲烷总烃最大地面小时浓度、SO2、NO2、PM10、醋酸最大地面日平均浓度及SO2、NO2、PM10最大地面年平均浓度均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在各关心点SO2、NO2、醋酸、非甲烷总烃最大地面小时平均浓度、SO2、NO2、醋酸最大地面日均浓度叠加值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PM10浓度叠加值超标主要是由于本底浓度超标。醋酸、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在醋酸回收废气RTO装置出现故障情况下,非甲烷总烃最大1小时平均浓度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占标准的81.45%。六期醋片制造区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厂内现有装置及储罐区卫生防护距离不变:各期醋片制造区、醋酸回收区各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储罐区和丝束生产装置区各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
⑶固废
本项目未增加废渣(液)的品种,新增的废渣(液)仍按原方法处置。一般废物外售建材厂作为制砖、制水泥、筑路的原料;危险废物交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按规范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交南通新源环保有限公司焚烧处置;生活垃圾、废水处理站废渣由南通市崇川区环卫处处置。固废的综合利用和处置率可达到100%。因此六期项目的固体废物对当地环境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⑷声环境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厂界各测点无论昼夜其等效声级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的3类标准;周边居民区各测点无论昼夜其等效声级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的2类标准。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良好。
本扩建项目建成后,厂界周围的噪声预测值昼夜间全部达标,说明新增噪声源对声环境影响不大。但建设单位仍须重视对噪声的治理,做好噪声防护措施,尽可能将噪声排放降低到最小值,避免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⑸地下水、土壤环境
区域内D1测点PH、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氨氮、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硫酸盐、总大肠菌群符合Ⅳ类标准,总硬度满足Ⅴ类标准要求;D2测点PH、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氟化物、硫酸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总大肠菌群符合Ⅳ类标准,氨氮满足Ⅴ类标准要求。南纤地下水中D3总硬度、D4氟化物的浓度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Ⅴ类的要求;D4、D5总硬度、D5氨氮、D3-D6总大肠菌群、D6铁浓度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Ⅳ类的要求;其余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的要求。
项目所在地土壤各项指标的现状值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的要求,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八、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后,环境风险将增加,因此,从项目的前期开始、设计施工、生产运行到退役,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减少环境风险,要尽可能少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利益。本项目事故风险的类别主要是醋酸泄漏,发生醋酸事故性排放后,300米范围内会造成醋酸浓度超过车间空气中有害物最大允许浓度5mg/m3(前苏联),危及周围环境质量和人群的健康,必须认真做好事故防范措施,并制定好事故应急预案。本项目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其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九、总结论
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增资扩建(六期)工程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了国际先进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能在南通市范围内平衡,且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确保落实事故应急措施、满足报告书提出要求的前提下,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增资扩建(六期)工程项目在现有厂址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联系人:费工 电话:0513-81083562
E-mail:fxd@ncfcinfo.com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省环科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联系人:鲍工 电话:025-58527848
传真:025-58527838 E-mail:flora5276@163.com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 邮编:210036
环境影响报告书见简本附件。
江苏环保公众网联系电话:025-58527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