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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江苏滨海LNG配套输气管线江苏滨海—盱眙项目管径调整(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7-24   [字号: ]   [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海油江苏滨海LNG配套输气管线江苏滨海—盱眙项目管径调整(重新报批)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工程经过盐城市(滨海县、阜宁县)、淮安市(淮安市、洪泽县、盱眙县)共2个市区

  工程内容及规模:输气规模为119.4×108m3/a。滨海-盱眙干线起于江苏省滨海首站,止于输气管线途经的江苏、安徽两省交界处,总长度约301.7km,设计压力10MPa。其中滨海首站-通榆分输清管站段线路长度78.5km,管径D1219,管材选用L555M;通榆分输清管站-旧铺分输清管站段线路长度223.2km,管径D914,管材选用L485M。阜宁支线起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通榆镇的通榆分输清管站,止于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的阜宁分输清管站,线路全长约21.5km,管径D406.4,设计压力6.3MPa。

  本工程新建站场6座,阀室15座。其中滨海-通榆段干线设置站场3座、线路截断阀室3座;通榆-盱眙段干线拟设置站场2座、线路截断阀室11座;阜宁支线设置站场1座,线路截断阀室1座。

  二、污染物产生、防治及排放情况

  废水:施工期对一般河流采用开挖和顶管方式穿越,对重要河流根据地形、河流底质组成,采用定向钻方式敷设。

  大开挖穿越河流施工,会使河水中泥沙含量显著增加,对河流水质产生短期影响;各项机械施工作业可能导致污染物(机油)渗漏,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管沟回填后多余土石方处置不当可能造成河道淤积和水土流失。定向钻穿越河流的潜在影响因素是施工产生的废弃泥浆和岩屑,废弃泥浆处置可在泥浆池中固化后就地掩埋,恢复种植,或与当地签定处理协议,钻屑用于加筑堤坝和进行场地恢复;在强化管理措施后,定向钻穿越施工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废气:管道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车辆排放的废气,会对空气质量产生短期、轻微的影响。

  运行期正常情况下,本项目的废气主要来自燃气锅炉,另外清管作业、分离器检修排放的少量天然气以及超压排放的天然气也会对环境产生轻微的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通榆分输站场燃气锅炉排放源排放导致下风向SO2最大地面浓度增量为0.57μg/m3,占标率为0.12%;NOx最大地面浓度增量为13.2μg/m3,占标率为5.29%;PM10最大地面浓度增量为2.09μg/m3,占标率为0.46%,最大浓度增量出现位置为下风向145m处。项目各燃气锅炉点源排放源SO2、NO2、PM10占标率均小于10%,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很小。

  项目各无组织排放源排放导致下风向非甲烷总烃最大地面浓度增量。最大浓度增量对应的污染源为滨海分输站,最大浓度增量为79μg/m3,最大浓度增量出现位置为下风41m处。滨海分输站最大落地浓度占厂界标准3.95%。项目各无组织排放源非甲烷总烃占标率均小于10%。项目各站场厂界非甲烷总烃可以达标,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很小。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固废:施工期的固体废物来源: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向钻施工产生的废弃泥浆等。营运期采用密闭输气工艺,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各站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离器检修(除尘)、清管收球作业时产生的粉尘和废渣。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固废均可得到效的处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投运后,各站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生态:本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即工程施工将会打破地表的原有平衡状态,主要表现为开挖管沟、敷设管道、建设站场、修筑施工道路、管道穿跨越河流等工程活动对植被的破坏、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占用土地、改变土地利用性质等。本工程永久占用地126507.5m2,不涉及基本农田。若恢复治理措施不当,土壤的每一个新坡面,每条新车印都可能形成新的侵蚀起点,从而加重当地的水土流失,并影响农业生产,使当地农民的收入受到一定的损失。

  四、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我司已将制作好的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布在如下网站进行公开(http://www.jshbgz.cn/ssgs/),以利公众查询;公众也可通过中海油江苏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借阅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如下网站(http://www.jshbgz.cn/ssgs/)获取公众意见表,也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工作单位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或咨询有关情况。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中海油江苏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经理

  电话:18915960411

  电子邮箱:yanghx13@cnooc.com.cn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1) 征询对象:主要为项目地周边区域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2) 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公示单位:中海油江苏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江苏滨海LNG配套输气管线滨海-盱眙项目管径调整项目征求意见稿.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江苏滨海LNG配套输气管线滨海-盱眙项目管径调整项目(重新报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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