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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桐表面活性剂有限公司7.6万吨/年绿色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7-08   [字号: ]   [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7.6万吨/年绿色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普葛路1号,江苏金桐表面活性剂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北临大纬东路,南接罐区南路,西侧为崇福路,东侧为普葛路。厂区地块北侧为江苏普润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南侧为南京海润医药有限公司,东侧为华创高端产业化基地,西侧为太尔化工有限公司及新瀚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投资总额:14336.29万元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0]496号)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普葛路1号,该项目建成后年产40000吨烷基苯磺酸(96%活性物)和36000万吨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钠(70%浓度)。包含新建厂房(约4000m2)、包装及成品仓库(约1000m2)、生产装置2套,以及其他生产辅助设施及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4336.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6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废气: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有LAS装置磺化尾气(SO2、硫酸雾和非甲烷总烃)、AES装置磺化尾气(SO2、硫酸雾和非甲烷总烃)、蒸发脱盐废气(非甲烷总烃)、磺化污水处理站废气(H2S、NH3和非甲烷总烃)、危废库废气(非甲烷总烃)和分析废气(非甲烷总烃)。
  废水: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碱洗废水、磺化装置干燥冷凝排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化验废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水等。
  固废:拟建项目固废可分为工艺固废、质检固废、公辅工程固废、环保工程固废和生活垃圾。
  工艺固废:废硅胶、燃料灰、废瓷球、废催化剂、黑磺酸、真空废液;
  质检固废:实验室废液和实验室废试剂瓶
  公辅工程固废:纯水制备固废、废桶、检修废机油、废外包装;
  环保工程固废:废盐、污泥、污水站废气处理产生的废吸收液、废活性炭。
  噪声:
  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种泵类、搅拌系统、风机、叠螺机、冷却塔、冷却器等生产设备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拟建项目碱洗废水经“蒸发脱盐”预处理后产生的冷凝排水与磺化装置干燥冷凝排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化验废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水一起经项目配建的磺化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池”处理后,达接管标准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2、拟建项目LAS装置磺化尾气经“静电除雾+碱液洗涤”处理后与脱盐废气合并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FQ-06)排放;AES装置磺化尾气经“静电除雾+碱液洗涤”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FQ-07)排放;磺化污水处理站废气加盖密闭收集后,送“碱洗+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FQ-08)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FQ-09)排放;分析废气经活性炭吸附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FQ-10)排放。
  3、合理布局各类噪声源位置,优先选用低噪型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按照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项目聚醚多元醇滤渣、废包装桶、分析废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普通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废委外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江苏金桐表面活性剂有限公司7.6万吨/年绿色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各类规划要求;项目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和经济可行,可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拟采取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到位,环境风险可接受;项目具有良好的环境经济效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报告认为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环保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金桐表面活性剂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25-85563140-502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5-86558990
  电子信箱:1598970034@qq.com
  八、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附件1 江苏金桐表面活性剂有限公司7.6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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